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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:給愛前,先問這是誰的需要?

溺愛的父母在行事前要停下來問問自己:「我現在要替他做的,是我的需要,還是孩子的需要?」

第十屆梁實秋文學獎散文創作類佳作,樊雪春寫的〈我看見我的女兒〉一文,內容就描述她母親給她的是一份「專斷的愛」:

成長的歲月中,她嫌我洗澡洗不乾淨,帶著菜瓜布好心的把我拎進浴室,做一場脫皮之旅,她洗得很高興,我則是低著頭像一隻代宰的羔羊,就這樣一直幫我洗到十八歲。她嫌我的頭髮太長,蓋住了眼睛,把我拎到理髮店,剪一個西瓜皮。理髮師一面剪,我一面掉著眼淚……如果我拒絕吃下當歸雞,她會滿懷憤怒的把雞吃光光……「沒人要的雞我自己吃。」她恨恨的說。

「母親的背影,是我最熟悉的姿勢。」樊雪春這段話隱喻著,母親的好意和子女的需要經常背道而馳。因此,父母在給愛的時候,一定要問自己:這是誰的需要?

收:孩子的問題,留給他們解決

第二,有些事要收手,好父母最好是少一隻手。父母應該問:「現在發生的問題,問題所有權人是誰?」

讓孩子處理屬於他自己的問題,是一件很重要的事。政大心理系教授鍾思嘉指出,父母這樣做並不意謂停止對孩子的愛,而是肯定孩子處理問題的能力。「這個管教態度對子女而言,就像送給子女一份『信任他』的禮物,不用花錢,卻是一份無價禮品。」

如何劃分問題所有權?可以問自己兩個問題:「這事有沒有干擾或妨礙到我的生活?」、「這事對孩子和他人是否造成傷害,甚至危害生命安全?」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,就不關父母的事,父母要收手,不要剝奪孩子解決問題的機會,父母只要從旁鼓勵和注意就夠了。

等:不立即服務,讓他為自己負責

第三,父母要學會等。等一等,不要立即反應,讓孩子經歷自然與合理的行為結果。

父母一直為孩子做太多不必要的服務,叮嚀嘮叨,結果讓孩子養成不在乎的習慣,父母就得一直扮演「為孩子負責」的角色。

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總幹事涂喜敏舉例,很多父母一早就耳提面命要孩子帶外套、到學校後要記得隨溫度變化穿脫,出門前又親自將衣服穿上。如果這時父母能夠停下來,讓孩子自己嘗到沒帶外套的自然結果,父母往後就不需再吃力不討好的提醒了。

鍾思嘉也輔導過一個個案:田先生有四個女兒,在一次家庭會議後,他們同意在晚餐後負責收桌面、洗碗筷,但幾天後,他們忘了該盡的責任。隔天,田太太也停止做早、晚餐,孩子不解。只見田太太說:「很對不起,我實在沒法在又髒又亂的廚房裡做飯。」

接著,田先生夫提議出去吃飯,孩子歡呼的問要去哪一家。想不到田先生說:「我沒有說要帶你們一起去啊!你們得照顧自己,自己想辦法了。」結果,等到他們回來,孩子都吃過了,而且也把廚房整理乾淨。

第四,要慢。因為延後孩子享樂,是他以後競爭力的來源。

慢:延後享樂,競爭力更強

這是個非常有名的實驗,心理學家華特.米歇爾(Walter Mischel)針對史丹佛大學附近社區的四歲小朋友們,進行一系列為期十多年的追蹤研究。當時,他手上拿著兩種零食,讓每個小孩區分出最喜歡和次喜歡的。然後他告訴小朋友說,他會出去這個教室,但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。不想等的小朋友會拿到次喜歡的食物;如果可以等,但不知會等到何時的小朋友,會拿到最喜歡的食物。

十多年後,米歇爾發現:「等待越久的小孩,長大後處理挫折的能力越好,比較專心,表達力、邏輯力、計畫力等也越好,且其日後SAT(美國大學入學的學力測驗)的分數越高。」這就是被稱為「延後享樂」(delay of gratification)的經典研究。

改變給愛的方式:先降低頻率,再找出孩子真正的需求

要 父母突然改變與孩子長期相處的模式,並非一蹴可幾。初期,父母可先將溺愛的頻率降低,然後再將「給愛」的方式移轉成孩子真正需要的。元智大學校長彭宗平舉例:「很多高中生的父母,花一千小時為他們補習上學接接送送,但大學基測出來,卻只能以分數落點去找志願科系。其實父母應該做的,可能是花五十個小時陪孩子去瞭解適合的科系,這五十小時的影響遠比一千小時的接送要重要。」

「停、收、等、慢」,將你的愛昇華,才能真正對孩子有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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